
产品工作计划锦集六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工作计划 篇1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 ……此处隐藏4022个字……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产品工作计划 篇6一、加快农产品出口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农产品出口工作要以市委举特色旗、走富民路、建小康市”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市内优势农产品资源为基础,以培育和发展出口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加快农产品出口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加强农产品国(境)外促销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市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农业的外向化水平,实现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出口优势农产品,重点支持中药材、核桃仁、花椒、奶花芸豆及活牛等特色农产品。
要整合优势资源,发展和培育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重点在培育苹果汁生产和大黄加工为主的出口基地;培育以核桃仁加工为主的出口基地;西和县培育以半夏加工为主的出口基地;培育以红芪、党参、当归深加工为主的中药材出口基地。依托“独一味”药业、佛仁药业、新天药业开发软胶囊新产品;依托徽成盆地和周边县区丰富的黄牛资源,培育以肉牛育肥加工为主的出口企业,形成出口产业集群优势。
三、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
要引导鼓励企业按照特色立市的要求,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导向,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要加快出口农产品布局区域化、种养科学化、生产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营组织化的进程,注重上、中、下游产品的衔接和原辅材料的协作配套,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提高精深加工、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名牌,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积极推进农产品原产地标记注册制度。
四、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加快出口农产品的行业组织建设
以龙头企业为载体,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对农产品生产者、出口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加快农业技术推广,维护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每个县区重点培育一批出口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要适应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选择核桃仁、中药材等重点出口产品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和商品协会;支持、推动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行业出口协会,实行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五、积极扶持农产品国(境)外促销
要切实加大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扶持农产品国(境)外促销,支持农业经贸人员到农产品出口目标地进行市场考察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体制及其市场需求的调研,加快农产品与目标市场的对接。年内要积极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第100届(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争取签订一批出口订单;市商务局力争派出小分队,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和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立紧密联系,探索我市农产品直接供港渠道。
六、强化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要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公司+基地”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鼓励出口企业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和其他国际认证工作,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实验室国家认可,重点加强和完善出口优势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七、加大农产品出口扶持力度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展览和新市场产品的推销活动。有关部门要主动为出口企业提供服务,加强出口创汇项目论证和储备工作,帮助企业争取专项资金,增强出口企业抵御风险和应对调控能力,支持企业出口。各级财政、商务部门要引导企业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外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专项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扶强扶优扶重点,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出口规模大、发展潜力大、市场容量大、安排农民就业多、增收效果明显的出口龙头企业。
八、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市、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商务部门牵头,发改、工商、财政、科技、人行、外汇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税、质检、农牧、供销等部门组成的全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农产品出口的重大事项,指导农产品出口的管理、检查、检疫、出口退税等有关工作。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尽快确立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产品出口目标制定、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业务咨询,为企业提供农产品出口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及时发布国内外贸易信息。
要科学合理规划农产品出口发展目标,制定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和扶持出口企业规模化经营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年度出口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将农产品出口任务分解到各县(区)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市政府负责,各县(区)分管领导向县(区)政府负责,并把出口目标的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县(区)政府的农产品出口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和奖励。